01经营所得个税算的是哪部分钱、按什么口径算
经营所得个税不是拿收入直接乘税率,而是先把收入减掉成本、费用和损失,再减除允许扣除的项目,得出应纳税所得额,最后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
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该法规定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注意这里说的是“余额”,不是“营业额”。很多小规模纳税人拿着开票金额直接乘税率,得出的数字和实际申报差很远,问题就出在这一步。
还需要区分征收方式,因为它决定“减什么”:查账征收按实际账目算,核定征收按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税所得率或征收率算。两种方式下同一笔收入,算出来的税额可能不一样,所以先确认自己适用哪种方式,比急着算数字更重要。
哪些情形不适用查账口径
账簿不健全、成本资料残缺、收入凭证不全,或者发生纳税义务却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经税务机关认定后可能适用核定征收。
反过来,账证健全、能准确核算收入成本和费用的,通常按查账征收。这个判断不是企业自己说了算,要以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和征收方式鉴定结果为准。
02查账征收怎么一步步算出来
查账征收的口径是:收入总额 − 成本 − 费用 − 损失 − 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 应纳税所得额,再按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
按真实先后列出来是这样的:
- 归集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劳务、转让财产等经营活动中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收入,不只看已开票部分,未开票但已实现的收入同样属于收入总额。
- 归集成本。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销售成本、劳务成本、材料耗用等。
- 归集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与经营相关的部分。
- 扣除损失。固定资产盘亏、坏账等符合规定的损失。
- 弥补亏损。以前年度发生的亏损,按规定的年限结转弥补。
- 减除允许扣除的项目。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每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查税率表算税。用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经营所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分段计算后加总。
第 6 步是最容易被忽略的地方:有综合所得的人,这六万元和专项附加扣除已经在综合所得里扣过一次,不能在经营所得里重复减除。是否有综合所得,直接决定这六万元能不能在这里减。
还有一条边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的费用,难以分清的,只有 40% 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可以扣除。这不是可以自由选择的算法,是规定的比例。
03核定征收怎么算,和查账差在哪
核定征收通常按“收入 × 应税所得率”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再套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部分地区对特定行业实行按征收率直接计算,两种做法的计税基础不同。
查账和核定的差别不在税率,而在应纳税所得额怎么来:查账是按实际利润算,核定是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比例或金额算,不看实际成本高低。所以成本费用占比高的行业,核定征收未必比查账少;成本费用占比低的行业,核定可能更省事。
核定不是企业可以自行选择的优惠政策,也不是可以长期固定不变的状态。经营规模、账簿设置情况变化后,征收方式可能被重新鉴定。具体本地区适用哪种核定方式、应税所得率是多少,需要看主管税务机关的核定文书,或拨打 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
04算完之后什么时候报、报哪里
经营所得按年计算,按月或按季预缴,年度终了后办理汇算清缴,具体申报期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主管税务机关公告的申报期为依据。
申报渠道上,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也可以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系统中会自动带出已登记信息和历史申报数据,核对时重点看三处:收入总额是否完整(比对开票数据和银行流水)、成本费用是否有合法凭证支撑、允许扣除项目是否与自身情况匹配。
如果同时有多处经营所得,需要合并计算,不能各报各的。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按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申报,不是企业层面先缴一道。
发生申报错误、漏报收入或重复扣除的情形,应在发现后办理更正申报并补缴税款,滞纳金按规定计算。具体处理路径以主管税务机关的办理指南为准。
05自己核一遍,发现对不上怎么办
核对顺序可以倒着来:先看申报表上的应纳税所得额,再看成本费用明细,最后倒回收入,哪里断了就从哪里查起。
常见的对不上有三类。一是收入只记了开票部分,微信、支付宝、现金收款没入账,这会导致少计收入。二是成本费用凭证不合规,白条、无抬头发票、与经营无关的支出被计入扣除,这在核查时会被调整。三是政策依据用错期,税率、扣除标准、优惠适用期不同年份有差异,要对照所属年度的原文,不能拿今年的口径套去年。
涉及税前扣除凭证是否合规,可对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关于凭证类型的思路理解,注意该办法针对的是企业所得税,经营所得个税的凭证要求仍以个人所得税相关规定和主管税务机关要求为准,不要直接照搬。
拿不准的,可以带着账簿、凭证和申报表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 12366 核实。政策原文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法规文本可在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核对有效修订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