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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多计提的费用今年怎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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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多计提的费用今年怎么调,先看两个条件: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否已经申报完成,以及企业执行的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汇算清缴还没申报的,直接在上一年度账表里冲回并按调整后数据申报;已经申报完成的,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一般在本年冲回,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若差额重大则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追溯重述。无论哪种情形,都要留好当初的计提依据(合同、结算单)和本次的调整说明。具体处理以适用准则原文和当地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 判断路径只有两步:先查汇算清缴状态,再查执行哪套会计准则,顺序颠倒容易返工。
  • 调整能不能被认可,取决于计提依据和调整依据能否同时翻出来,缺一项都说不清。

这件事的关键不在“怎么把去年的账改掉”,而在“去年的汇算清缴做没做完、用的是哪套会计准则”。这两个条件不同,答案完全不同:一个是冲回当期,一个是调以前年度损益;一个还来得及动上一年的报表,一个已经封账只能在本年处理。

01先分清三种情形,再谈分录怎么做

判断顺序是先看汇算清缴状态,再看执行的会计准则,最后才决定动哪一年的账。

汇算清缴还没申报,或者还没做完

这种情况最简单,把多计提的部分在上一年度的账和表里直接冲掉,重新出一版财务报表,按调整后的数据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前提是你手上的财务报表尚未对外正式报出、也未用于工商年报或银行授信等用途。如果报表已经报给股东、银行或已用于工商年报,就需要说明调整原因,必要时重新报送。多计提的费用如果已经跨年支付给供应商并取得发票,还要同步联系对方处理发票:多开的部分应当开具红字发票冲减,凭红字发票和原发票一起入账。发票的管理规则依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汇算清缴已经申报完成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通常采用未来适用法,多计提的部分在本年冲回,不再追溯调整上一年度报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重大差错应当追溯重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处理,并调整本年资产负债表的期初留存收益。

是否“重大”,没有一刀切的金额门槛,要看金额相对于利润总额、营业收入的比例,以及是否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判断。实务中可以参照企业内部会计政策里设定的重要性水平,没有设定的话,建议与主管会计或税务师沟通后确定,并把这个判断依据写在调整说明里备查。

多计提的费用今年确定不用付了

如果去年计提的费用今年确认不再发生,比如供应商取消了服务、项目终止,那这笔挂账的“其他应付款/预提费用”就不只是会计差错问题,而是负债本身不存在了。此时除了按上面的准则规则处理,还要注意这笔转回的金额计入哪一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为准。

02凭证怎么留,决定这次调整站不站得住

调整能不能被认可,取决于能不能说清“当初为什么提、现在为什么冲”。两类材料缺一不可:一是当初的计提依据,二是本次的调整依据。

计提依据要能翻出原始凭证

包括合同或订单中约定的费用金额与期间、供应商的结算单、内部审批单。如果当初是按合同暂估入账,把合同条款标出金额和期间那一页一起归档。这部分材料的作用是证明计提本身有真实业务支撑,不是凭空捏造的成本。税前扣除凭证的取得与留存要求,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调整依据要说清调整口径

建议单独写一份调整说明,内容包括:原计提金额、实际应计金额、差额、调整原因、适用准则、影响哪些报表项目、是否涉及以前年度纳税申报的更正。这份说明不需要写给谁看,是留给自己应对后续核查用的。涉及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数据变动的,是否需要更正申报、如何在电子税务局操作,以国家税务总局及当地税务机关发布的办税指南为准。

03同口径比较:三种情形下动的是哪一年的账

不同情形下多计提费用的处理口径对比,仅为通用方法说明,具体处理以适用准则原文与主管税务机关口径为准
情形 调整影响哪一年 需要同步做的事 判断依据
汇算清缴前发现(小企业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上一年度 重出财务报表、按调整后数据申报年度纳税申报表、处理多开发票 报表是否已对外报出
汇算清缴后,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本年 冲回本年费用或负债、在附注中说明 未来适用法
汇算清缴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且差额重大 追溯重述上一年度,调整本年年初留存收益 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重述比较报表 重要性判断

04发现账错了,按这个顺序动手

顺序错了会返工:先动账再回头改申报,往往要重新走一遍流程。

  1. 确认汇算清缴状态。登录电子税务局查看上一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记录是“已申报”还是“未申报”,这一步决定后面全部路径。
  2. 确认执行的会计准则。看财务报表附注或会计政策说明,是《小企业会计准则》还是《企业会计准则》。
  3. 算清差额并判断重要性。差额 = 原计提金额 − 实际应负担金额,同时算出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
  4. 按对应路径做账,写好调整说明。把计提依据、调整依据、判断理由归到同一个档案里。
  5. 核对申报数据是否需要更正。涉及以前年度申报数据的,按国家税务总局及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指南办理;不确定时拨打 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确认当地口径。
  6. 回头检查发票与付款。多付的要追回或转预付款,多开票的取得红字发票,避免票、账、款三头对不上。

05容易踩到的几个例外情形

下面几种情况不适用上面的一般路径,单独处理。

跨年计提的是工资、奖金或年终奖

这类费用的税前扣除时点有专门规定,和普通费用不完全一样。工资薪金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实际发放的,可以在当年扣除;未发放部分如何处理,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为准,不要直接套用普通费用的冲回逻辑。涉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处理方式另行判断。

多计提的是暂估成本且发票一直没到

先看发票是否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取得。没取得的,税前扣除能否成立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判断。会计上冲回暂估与税务上能否扣除,是两条线,不要混为一谈。

企业已经注销或正在注销

注销清算期间,以前年度的差错处理会并入清算所得的计算,走的是清算申报流程,不再单独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这种情况建议在提交清算申报前咨询主管税务机关,避免遗漏。

06这项调整和“合规”的关系

多计提费用本身不必然是问题,问题出在计提没有依据、或者调整后票账申报三头对不上。金税四期背景下被反复提到的“票、账、申报一致性”,落到这件事上就是三句话:计提有合同或结算单支撑,冲回有调整说明支撑,申报数据与账上金额能对上。做到这三点,逻辑就自洽了。

会计处理的基础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般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这两部法律管的是不同层面,前者管账怎么做,后者管税怎么算,不要互相替代。

07常见追问

调整说明需要给税务局看吗

不需要主动报送。但检查或核查时可能被要求提供,所以要和凭证一起归档保存好。保存期限按相关会计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就绝对不用追溯调整吗

一般是这样,但如果差错金额巨大、或者涉及前期舞弊,仍应重新评估是否需要在附注中作出说明。判断标准是会不会影响报表使用者的决策。

自己算不清,找谁问

先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和当地税务机关的办税指南,多数流程类问题能查到;口径类问题拨打 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确认;涉及重要性判断和准则适用的复杂情形,建议咨询执业会计师或税务师,并保留其书面意见。

常见问题

Q1

多计提的费用已经跨年支付出去了,发票也开多了,怎么处理

A

先联系供应商就多开部分开具红字发票,凭红字发票和原发票一起调整入账;已付出去的钱如果确实多付,追回或转为对该供应商的预付款挂账。跨年支付不影响会计上冲回多计提的处理,但会影响资金流水的核对,建议在调整说明里单独记一笔说明该笔款项的去向。

Q2

差额很小,比如几百块钱,也要走这套流程吗

A

金额小通常不构成重大差错,处理上从简即可,一般在本年冲回,不需要追溯重述,也不必更正以前年度申报。但“小”是相对的,判断依据是差额相对于利润总额的比例,以及是否影响报表使用者判断,建议把这个判断理由简单写进调整说明里,留个记录。

Q3

计提依据里的合同找不到了怎么办

A

先尝试从对方处调取合同副本或对账单,或翻找当时的邮件、微信沟通记录、付款凭证作为辅助证明。如果确实无法提供,需要在调整说明里如实写明原因,并说明业务本身真实发生的其他佐证材料。缺少原始依据的计提在后续核查中解释成本会明显上升。

Q4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重要性判断有没有统一的金额标准

A

没有全国统一的金额门槛,需要结合企业自身规模、行业特点和内部会计政策来判断。常见的做法是在会计政策中事先设定一个比例或金额作为重要性水平,一旦设定就应保持一致性,不能这次按重大处理、下次同样金额又不追溯。设定前建议与执业会计师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