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价这件事,同一笔货、同一项服务,说法不同结论就不同。先看交易发生在哪两个主体之间:一方在境内、一方在境外,和两方都在境内,能用的判断依据不一样。再看这笔交易在账上被记成什么:是收入、成本,还是往来款。口径选错,后面申报表怎么填都别扭。
01选口径之前要先确认哪三件事
先确认交易双方关系、交易发生在哪里、以及这笔交易最终要落到哪张申报表上。这三件事没确认,直接谈“该按成本价还是市场价”没有落点。
双方关系的判断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关联关系的界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关于关联方的表述。实务上常见的关联方包括:同一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两家公司、母子公司、以及一方对另一方在资金、购销、劳务上存在实质控制关系的情形。是否构成关联方,看的是实际控制与利益关系,不是看工商登记上有没有股权线。
“发生在哪里”决定适用哪套规则。双方都在境内的,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的独立交易要求;一方在境外或者双方都是境外主体但一方在境内有机构场所的,还要考虑税收协定、跨境申报等额外要求。这一步需要按具体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核实,12366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可以问到当地口径。
“落到哪张表”决定你要准备什么。同一笔关联采购,如果被认定为需要按独立交易原则调整,影响的是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被认定为借款,还牵涉利息的税务处理。两个方向的凭证要求不同。
02按什么价格定,独立交易原则怎么落地
关联交易定价要按独立交易原则来定,也就是把关联方当成没有关系的第三方来谈价格。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确立的要求,适用于企业与关联方之间的购销、劳务、融通资金、转让财产等业务。
“当成第三方”不是一句话,要落到具体可比的对象上。企业能自己核验的,至少是把交易要素拆开看:交易标的、数量、时间、结算方式、风险承担、是否含售后。要素越接近,价格越有可比性;这些要素都不一样,硬套一个行业平均值反而是风险。
价格是怎么形成的,常见的几种做法
可比非受控价格法,是找企业与无关联第三方之间、或者两个无关联主体之间,就相同或类似交易谈成的价格。适合产品规格清晰、有公开成交记录的品类。
成本加成法,是以成本为基数加上合理毛利。适合来料加工、受托研发这类成本可核算、但市场上找不到同类独立交易的服务。
再销售价格法,是从再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倒推采购价。适合分销、代理这类企业本身不改变产品形态的业务。
这三种办法不是可选项排序,而是看哪一类的可比数据真的能拿到。拿不到可比数据的,如实说明即可,不要自己拼一个比例写进合同。
定价依据要留下什么证据
至少留下三类材料:一是定价当时拿到的第三方价格信息或者报价,二是我方与无关联方同类交易的价格记录,三是内部定价决定的过程记录,包括谁定的、按什么数据定的、什么时候定的。这三类材料的作用,是让事后检查的人能看到定价不是随手写的。
凭证方面,境内交易的对外支付、开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执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凭证要求,按《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执行。发票本身不等于定价依据,两张材料各管一件事,别用一张发票去证明价格是公允的。
03价格定错了或者被质疑,会发生什么
税务机关有权按独立交易原则对不符合的关联交易进行调整。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赋予的权力,不是新出现的做法。
被调整之后,除了补税,还可能涉及利息。这个后果不是靠事后补一份合同就能消掉的。所以定价时留证据,比事后解释更省力。
哪些情形容易被盯上
长期亏损却持续与关联方做业务、利润水平明显低于同行业、关联交易占比很高但定价依据只有一句话、以及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没有明确的利息约定。这些情形本身不违法,但都是需要能说明清楚的信号。
反过来,即使是关联交易,只要定价有依据、材料能对上,通常不需要额外动作。判断标准是有没有可核验的定价过程,不是交易金额大小。
收到询问或者调整通知后怎么处理
第一步是把当时的定价材料整理出来,包括可比价格来源、内部决定记录、合同条款。第二步是核对该笔交易在账上、发票上、申报表上的记录是否一致,口径不一致的地方要能解释。第三步是如果对调整有异议,按法定程序提出,包括陈述、申辩等,具体程序和期限以收到文书的记载为准。
需要提示的是,涉及跨境关联交易、金额较大或者被正式立案的,建议同时咨询有资质的税务师或律师,12366 可以解答一般性政策问题,但不替代个案的专业意见。
04关联方之间的几种特殊情形怎么定
不同类型的关联交易,定价的落脚点不一样。以下按常见的几类分开说。
关联方之间的资金拆借
资金拆借要不要收利息、按什么利率收,取决于双方是否有实际资金占用以及约定。没有约定利息的,不等于这笔业务就没有税务后果,具体处理要看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定。约定利率时,能否参照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需要结合资金来源和当地口径核实,不要直接抄一个数字。
关联方之间的劳务和无形资产
劳务定价看的是服务的性质、由谁受益、是否具有真实商业目的。受益方不明确的劳务,容易被质疑为什么要由这家公司承担成本。无形资产转让或使用许可的定价,比有形货物难找可比对象,更需要准备定价依据,并注意是否涉及预提所得税等处理。
关联方共用人员、场地、系统
共用产生的费用分摊,需要能说明分摊标准。按人数、按面积、按使用量都可以,条件是标准要事先明确、一段时间内保持一致,并且有对应的原始记录。事后按结果倒推一个分摊比例,是最容易被追问的做法。
05约定不明确或者情况变了怎么办
定价口径不是签合同那天定完就不动的。市场条件、业务模式、关联关系发生变化,原来的价格依据可能就不再适用。
企业能做的动作是:发生重大变化时重新形成一份定价说明,写清变化点和新依据,并保留与原定价的衔接记录。已经执行完毕的交易,按当时的依据留存即可,不需要倒回去改合同。
如果双方在合同里没有约定价格调整机制,出现争议时只能回到独立交易原则去补证。所以更实际的做法是在关联交易合同里写清定价方法、调整触发条件、以及调整时的书面确认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