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

买房子对方违约了,怎么去追究责任

约 8 分钟阅读

追究买房交易中对方的违约责任,先确定违约形态(逾期交房/过户、拒绝履行、一房二卖、交付不达标),再核对合同条款、固定合同文本与付款凭证、催告送达记录和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据此选择要求继续履行、解除合同、主张定金罚则或违约金与损失赔偿。房屋已过户给第三人的,继续履行通常已不可能,只能转向解除与赔偿。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违规的,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涉及律师执业信息与收费问题,可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及司法行政机关查询渠道核实。诉讼时效、管辖、解除权行使期限均需结合合同约定和个案事实判断,建议携带材料咨询执业律师,本文不针对具体案件给出结论。

  • 先归类违约形态再看合同条款:逾期履行、拒绝履行、一房二卖、交付不达标,对应的主张方式和举证重点不同,房屋是否已过户给第三人是能否要求继续履行的分水岭。
  • 动手前固定三类材料:合同与付款凭证、沟通与催告送达记录、不动产登记机构的权属查询结果,缺哪一类就补哪一类。
  • 定金与违约金一般择一主张,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需另行举证;委托律师前先核实执业信息,并在委托合同中写明收费模式、对应审级和差旅鉴定等另支费用。

追究卖房一方或开发商的违约责任,第一步不是发火,也不是马上起诉,而是先把"对方到底违反了哪一条约定"落到纸面上——是逾期交房、逾期过户、一房二卖、拒不配合网签,还是收钱后反悔不卖。违约形态不同,能主张的责任形式、需要准备的证据和管辖机构都不一样。本文按中国大陆地区二手房与新建商品房交易的一般情形来讲,港澳台及涉外房产交易另有规则,需单独确认。

01先分清对方是哪一种违约,再谈怎么追

违约责任的追究方式取决于违约形态,同一份合同里逾期交房和拒绝过户的处理路径完全不同,先归类再动手。

逾期履行类:晚交房、晚过户、晚付款

这类违约的核心是"时间",判断依据是合同里约定的履行期限和逾期违约金条款。买方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把合同上的交房日、过户日、付款日和实际发生日逐一对照,算出逾期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一般规则,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约定了违约金的,一般按约定主张。需要注意的是,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这不是买方能单方决定的比例,最终由裁判机构认定。

根本违约类:明确表示不卖了、一房二卖

对方已经收取定金或首付款后明确拒卖,或者把同一套房又卖给第三人的,买方要不要继续要房,取决于两个事实:房子是否已经过户给第三人、第三人是否属于善意取得。如果已经过户给不知情的第三人,继续履行在事实上已不可能,买方通常只能转向解除合同并主张赔偿;如果还没过户、房屋仍登记在卖方名下,买方可以主张继续履行配合过户。这一判断不能凭感觉,需要先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权属状态,这一步是后续所有主张的事实基础。

质量与交付条件类:房屋不符合约定

新房交付时常见的争议是房屋面积、装修标准、配套设施与合同或宣传材料不符。能否追究责任,关键看这些内容有没有写进合同、补充协议或作为合同附件的交付标准。只有销售口头承诺、未写入任何书面材料的,举证难度会明显上升,此时要通过认购书、宣传单页、往来微信记录、录音等尽可能还原约定内容。

02追究之前,先把三样东西固定下来

无论走协商、投诉还是诉讼,能决定结果的往往是证据而不是情绪;先固定合同文本、履约凭证和催告记录这三类材料,再谈下一步。

合同与付款凭证

需要保存的原件或清晰扫描件包括:房屋买卖合同(含补充协议)、认购书、定金收据或转账回单、首付款及贷款相关凭证、中介服务合同(如通过中介成交)。转账尽量走银行账户并保留流水,现金支付在举证时非常被动。所有材料上的主体名称要与实际签约人一致,代签的要留意是否有授权文件。

沟通与催告记录

微信、短信、邮件、通话录音都可以,但要能看出谁在说、说的是哪套房、对应哪份合同。如果打算主张解除合同或要求赔偿,通常会先向对方发出书面催告,明确要求其在某一期限内履行并说明逾期后果;催告的送达凭证(快递单、签收记录、电子邮件发送记录)要一并留存。催告是不是必经程序、需要多长期限,取决于合同约定和具体诉求,没有统一标准,建议在动手前先核对合同条款。

权属与现状证明

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查询房屋权属登记状况,确认是否已过户、是否设有抵押或查封;新房还应收集开发商的交付通知、验收记录、房屋实测面积报告等。这些材料决定了"继续履行是否还有可能",是选择主张方式的分水岭。

03可以主张什么,不能主张什么

买方能主张的责任形式以继续履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和定金罚则为主,具体能拿哪一项,取决于违约形态、合同约定和房屋现状。

继续履行与解除合同

房屋尚未过户、卖方仍能履行时,买方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并配合办理过户;对方明确拒绝或履行已不可能时,可以主张解除合同。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二是依据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通知对方解除。解除权有没有、在什么条件下产生、有没有行使期限,都要回到合同文本和具体事实判断,不宜自行认定。

定金、违约金与损失赔偿

定金与违约金一般不能同时全额主张,通常由守约方选择对己方更有利的一项,这是实践中的常见处理思路,具体如何适用需结合约定和裁判观点。定金规则下,收受定金的一方违约,一般应双倍返还;违约金按合同约定计算;如果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可以主张差额部分,但需要对损失金额举证,比如因房价上涨另行购房多支出的差价、已支付的贷款利息、中介费、装修损失等。房价波动带来的差价能否获赔、按什么时点计算,属于个案判断,不做预设结论。

哪些请求通常难以成立

纯粹的"精神损失"在普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一般不单独支持;没有书面依据的口头承诺、模糊的"升值损失"预期、未实际发生的费用,主张起来都比较困难。另外,买方自身也存在逾期付款等违约行为的,可能被对方以先履行抗辩或双方违约对冲,这一点在主张前要自查清楚,避免被动。

04协商、投诉、诉讼与仲裁怎么排顺序

解决顺序通常是先协商并留下书面记录,协商不成再考虑投诉或司法途径,是否先投诉取决于争议性质和对方的身份。

  1. 先与对方书面沟通,明确诉求和期限,保留送达凭证,这一步也是后期诉讼中证明己方积极主张权利的依据。
  2. 涉及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规的,可以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或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及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渠道投诉;涉及房屋交易登记问题的,向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
  3. 协商无果的,按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条款选择诉讼或仲裁。合同约定仲裁的,一般应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不再受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 诉讼中涉及财产可能被转移的,可以依法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需要、能否获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管辖法院、仲裁机构名称、诉讼时效都是影响维权成败的关键点。诉讼时效的一般期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起算点通常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存在中止、中断等例外情形,具体个案要单独判断,不要凭印象推定。

05要不要请律师,怎么请,钱花在哪

争议金额较大、涉及一房二卖或需要申请保全的案件,委托律师通常更稳妥;小额、事实清楚的逾期违约金争议,也可以先通过公共法律服务渠道咨询后再决定。

先查执业信息,再谈费用

委托前应当核实律师的执业机构和执业状态,可以通过司法部及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的执业信息查询渠道核对,也可以拨打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基础问题、了解本地法律援助的申请条件。涉及律师收费的规则,可参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它管的是律师服务收费的政府指导价与市场调节价适用范围等基本框架,具体收费标准由各地和律师事务所按此确定。

收费模式和包含项要说清

常见模式包括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件收费、按时收费,以及部分风险代理。签委托合同前要问清:费用对应的是一审、二审还是执行阶段;差旅费、鉴定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是否另计;风险代理的收费基数和支付节点如何约定。这些属于合同条款,不是行业统一规定,写进委托合同才有约束力。

本文只讲一般判断方法,不针对任何具体案件下结论。实际主张前,建议带着合同、付款凭证和沟通记录,咨询执业律师核对该案适用的具体条款、时效和管辖。

常见问题

Q1

对方收了定金又不卖了,是不是一定能拿到双倍返还?

A

不一定,关键在"定金"是否成立。收据或合同上写的是"定金"并实际交付,通常适用定金规则,收受方违约时一般双倍返还;如果写的是"订金""意向金""预付款",一般按预付款处理,只能要求返还本金并另行主张损失。实践中还需注意定金数额是否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通常不产生定金效力,这一比例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适用由裁判机构认定。

Q2

合同里约定了仲裁,我还能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A

一般不能。合同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且约定明确的,应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法院通常不再受理同一争议;只有在仲裁条款约定不明、约定的仲裁机构不存在或双方另行达成一致等情形下,才可能转向诉讼。所以签约后第一件事是把争议解决条款看清楚,包括机构名称、仲裁地、适用规则,签完再翻页往往已经晚了。

Q3

房子已经过户给别人了,我还能把房子要回来吗?

A

通常很困难。如果第三人已经完成过户登记且属于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已转移,你一般只能向卖方主张解除合同、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损失;若第三人与卖方存在恶意串通,或过户尚未完成、登记仍在卖方名下,主张继续履行配合过户仍有空间。是否存在恶意串通,需要结合付款时间、价格是否明显偏离市场、双方关系等事实举证。

Q4

请律师打这类房产官司,费用一般怎么算?

A

没有统一标准。常见做法是按争议标的额比例计费、按件计费或按小时计费,部分案件可协商风险代理。委托前要问清三件事:报价对应的是一审、二审还是执行阶段;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差旅费是否另支;风险代理部分的收费基数和支付节点如何约定。律师服务收费的适用范围可参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6〕611号),具体标准由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确定,签订委托合同时逐项写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