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

同一案子找两个律师行不行,费用怎么算

约 7 分钟阅读

可以找两个律师,但要看是哪种“找”:两名律师在同一份委托合同下共同办理同一案件,通常按一笔代理费计算,由律所内部安排分工,你一般不需要再付一份;如果是分别咨询、只要意见不出庭,通常按次或按小时计费,数额小但律师不承担代理责任;如果是分阶段换人,则每段各自计费,前一段已发生的费用通常不退,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无论哪种,都要在合同里写清承办律师、计价单位、包含事项、另支费用和退费口径。具体金额以你和律所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为准。

  • 先判断是共同代理、仅咨询还是分阶段换人,三种做法的委托关系和费用口径完全不同,别把咨询价和代理价混着比。
  • 同一律所两名律师共同承办通常按一个委托关系报价;跨所各自代理就是两套合同两笔费用,两份合同都要写明本案另有代理人。
  • 问价时必问三句:按件还是按标的额比例、包含哪些工作、哪些费用另算,尤其是诉讼费、鉴定费、差旅费由谁承担。
  • 签约前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等官方渠道核对律师姓名与执业机构,费用付到律所对公账户并索取发票。

先定一个判断顺序:你找第二个律师,是想让他和第一个律师一起办,还是只想听听不同意见,还是打算把某个阶段(比如二审、执行)单独交给他。这三种情况下,能不能找、钱怎么花,答案是不一样的。下面按这三种情形分别说。

01同一案子找两个律师,法律上允许吗

允许,但前提是同一方当事人内部要协调好授权,而不是两个人各自对外发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范的是律师执业行为和委托关系,司法部《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4号修订)对律师承办业务、接受委托等作出管理性要求;这两份文件管的是律师该怎么执业、能不能接这个案子,并没有禁止同一案件由两名以上律师参与。

真正需要留意的是三件事。一是授权范围:如果两名律师都签了委托代理合同,要在合同里写清谁负责出庭、谁负责文书、谁能代表你签收材料,否则开庭时可能两个人都说自己有权发言,或者法院只认其中一份授权。二是利益冲突:同一名律师不能同时代理原被告双方,也不宜在两方存在利益冲突时分别提供实质代理;如果你找的两名律师分属不同律所,也要在委托前主动说明你们已经请了谁,让后一位自行判断是否接受。三是保密:你先跟A律师讲了全部案情,再找B律师,等于把案情又披露一次,讨论范围要自己控制。

一个常见做法是“主办+协办”写进同一份合同,而不是分别签两份互不相干的合同。同一律所内部的两名律师共同办一个案子,通常按一个委托关系处理,费用在报价时一起谈;跨所的两名律师分别代理,就是两套委托关系、两笔费用,这种情形下建议各自合同都写明“本案已有/另有其他代理人”,避免后续扯皮。具体到你的案子能不能由两人同时出庭,还要看受理机构的具体要求和你所在地区的操作惯例,签合同前直接问承办律师或案件的受理机构更稳妥。

02三种找法,费用口径完全不同

同一案子花的钱差异,主要来自你选的是哪一种找法,而不是律师数量本身。判断方式是:先问自己第二个律师是“共同承担代理责任”,还是“只提供一段意见”,还是“只接后面某个阶段”。

共同代理同一案件

两名律师属于同一委托关系时,常见计价方式是按整个案件收一笔代理费,再由律所内部分配,你不需要为“多一个人”单独再付一份。也可能出现按阶段分别报价、某一阶段由两人共同出庭的情况。看合同的关键是“这笔钱对应的工作范围写到哪”和“是否包含出庭、差旅、鉴定申请等具体事项”。

分别咨询、只出意见

只做案情分析、出一份书面意见、不去开庭,通常可以按次或按小时计价。这种支出数额小、可预期,但律师不承担代理责任,也不能代你出庭。要注意的是,咨询意见是给你参考的,多数情况下不能直接当作庭审材料使用,也不要指望用一份意见去“对冲”主办律师的判断。

分阶段、换人接手

一审一个人办、二审换另一个,或者前期咨询一个人、执行阶段换人,属于分段委托。每一段的费用独立计算,前一段已发生的费用通常不因换人而退回,除非合同另有约定。换人前要把案卷材料、已提交的文书、缴款凭证、开庭笔录等交接清楚,交接本身可能要占用新律师的时间,报价里问清楚是否单列。

同一案件三种委托方式的同口径比较(具体金额以实际报价与合同为准)
比较项共同代理仅咨询出意见分阶段换人
委托关系一份合同、两名律师单次或计时服务,不代理每阶段各一份合同
计价单位按件或按阶段按次或按小时按阶段分别计
是否出庭合同约定的律师出庭不出庭由该阶段承办律师出庭
换人后前段费用一般不涉及已发生的咨询费不退通常不退,看合同约定

03一笔律师费通常由哪几块构成

问价时要问“这包含什么、什么另算”,因为不同律所报出来的数字可能对应的范围根本不一样。常见的费用构成如下,每一项都要在合同或报价单里找到对应表述。

代理费是主体,通常按件、按标的额比例或按小时计价,报价时要问清是按整个案件还是按单个审级。代垫费用一般另算,比如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查档或调取证据产生的费用,这些通常由你承担,律所代为垫付后据实结算。差旅与异地办案费用是否包含,要在合同里写明标准,比如按实际票据结算还是按天包干。计时计件的部分,要问清计费单位是分钟还是小时、取整规则怎么算。

想知道自己大概要准备多少钱,可以按这个顺序估:先确定案件处在哪个阶段、涉及几个审级;再问这个阶段的计价单位是件还是标的额比例、比例对应的是哪个金额(争议金额、判决金额还是执行到位金额);然后把已知的另支费用列一张清单;最后问清楚中途和解、撤诉、换人时费用怎么处理。这样算出来的是一个区间,不是固定值,实际金额以你和律所签订的书面委托合同为准。如果你符合当地法律援助条件,也可以先打 12348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问清楚申请路径,这项服务本身不收费,是否受理要看你的具体情况和当地规定。

04签合同前要核对的几件事

把下面这几项逐条落到书面,比口头说得再好都管用。核验律师身份时,可以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或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渠道查询执业信息,核对律师姓名、执业机构名称与营业执照主体是否一致,尤其是有人以“合作律师”“顾问”名义接洽时。

要写进委托合同或另附清单的内容包括:承办律师姓名,如果约定两人共同承办就都写上;收费方式与计价单位、对应金额;费用包含的工作事项(是否含出庭、含几次会见、含不含文书起草);哪些费用另支、由谁垫付、怎么结算;合同期限或服务阶段的起止条件;解除委托与退费的约定,即什么情况下退、按什么口径退、多久内退。付款要付到律所对公账户并索取正式发票,不要转给个人账户,这一条本身就是风险信号。关于收费的具体管理要求,以你和律所签订的合同以及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公开的现行规定为准。

如果第二个律师只是帮你看看材料,记得把咨询结论和主办律师的判断放在一起比对,重点看两人对“事实部分”的描述是否一致——事实判断不一致,往往说明你提供的信息本身有缺漏,这时候需要补的是证据,不是再找第三个人。是否需要走仲裁而不是诉讼,也要先看合同里有没有仲裁条款,涉及劳动争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主席令第八十号)适用的是劳动争议这一特定类型的争议处理程序,和普通商事仲裁不是一回事。涉及具体案件走向,请以承办律师结合完整材料的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Q1

两个律师意见不一致,我该听谁的?

A

先把两人的分歧定位到具体环节:是对事实的描述不同,还是对法律适用的判断不同,还是对策略取舍不同。事实层面的不一致最好解决,补齐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合同原件等客观材料后让两人基于同一份材料重新判断;法律适用和策略层面的分歧,属于判断差异,通常由承担代理责任的主办律师决定,因为出庭意见和后果由他承担。你可以要求主办律师书面说明选择某种方案的理由和替代方案,而不是反复追加咨询。

Q2

案子进行到一半想换律师,原来的费用能退吗?

A

能不能退、退多少,取决于委托合同里关于解除委托的约定,以及律师已经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已经做完的工作对应的费用通常不退,未开展阶段对应的部分可以协商结算。操作上,先翻出合同找解除条款和退费口径,再以书面形式通知律所解除委托,同时索取已提交文书的清单和案件材料原件,办理交接手续。若对结算有争议,可先与律所协商,协商不成再向当地司法行政机关或律师协会反映,具体受理范围以当地公开的规定为准。

Q3

请了律师之后,诉讼费、鉴定费还要我自己出吗?

A

通常要另出。律师代理费是支付给律所的服务报酬,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申请保全的费用、鉴定机构的鉴定费、公证费、公告费等,属于办案过程中向第三方支付的费用,一般由委托人承担,律所可以代垫后据实结算。签合同前把这些项目逐条列出来问清楚,并要求写明结算方式(按实报销还是包干)和垫付责任,避免中途出现没预期到的支出。

Q4

可以只让第二个律师帮忙看材料、写文书,不出庭吗?

A

可以,这类服务通常按次或按小时计费,合同性质是咨询或单项法律服务,不是代理。这样做的好处是成本可控,缺点是他不会以代理人身份出现在庭审中,庭审意见仍由出庭律师表达。如果希望他写的文书被采用,要在委托时明确文书交付时间、修改次数和是否包含与出庭律师的沟通,这些都建议写进约定,否则容易出现“写完就不管了”的分歧。

Q5

律师费是付给律所还是可以直接给律师个人?

A

应当支付给律师事务所并索取正式发票,不要转入律师个人账户。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律所和委托人,收费凭证也是律所出具。对方若要求转到个人账户、以现金方式收取且不开票,或者以“优惠价”为由规避合同,这些都是需要留意的信号,建议先暂停付款,通过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或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公布的渠道核对机构和人员信息后再决定。